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内在统一来把握发展、衡量发展、推动发展,为我们在新征程上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思想和行动力量。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一定的发展实践都是由一定的发展理念来引领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主要内容的新发展理念。新发展理念是在深刻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教训、深入分析国内外发展大势的基础上形成的,也是针对我国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对我国发展规律的新认识。在新发展理念科学指引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实践充分证明,新发展理念具有很强的战略性、纲领性、引领性,是指挥棒、红绿灯,是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是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的导向。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求我们进一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摘自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