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15号)文件精神,暑期教师研修活动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二、培训时间
2022年7月24日至8月28日。
三、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
四、学习内容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必修内容,组织全体教师全面深入学习,引导广大教师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国之大者,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增强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担当。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学习“时代楷模” 中的教师典型等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模范、做模范。强化学习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配套的处理办法和指导意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内容,使每位教师知准则、守底线。创新学习形式,通过观看电视连续剧《跨过鸭绿江》、纪录片《中国》、专题片《致敬英雄》等革命、历史题材影视作品,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
3.提升教书育人能力。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提升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指导和服务家庭教育能力、科学素养等方面提供学习资源,组织引导教师自主开展学习。结合“全国科学教育暑期学校”,组织中国科学院院士等举办专题讲座并进行直播,助力教师拓宽科学视野,提升科学素养和科学教育能力。
4.提升教育教学能力。针对不同类型学段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点、难点,设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解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高等教育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等资源,服务各级各类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的需要。
五、其他事项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次研修,确保研修质量和效果;教师应认真按时完成学习,完成学习后,可获得不超过10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网络学习课时将纳入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继续教育学时。培训结束后,请各院(部)将培训名单(附件)和证书截图于8月3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梁智。
特此通知。
附件:培训名单
人事处
2022年7月24日